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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] 插管致死 兩醫分判5、6月

[其它] 插管致死 兩醫分判5、6月

國泰醫院外科醫師陳德芳為張姓癌症病患進行切除、插管手術後,未注意細菌感染等併發症;值班醫師楊佳穎更換導管時,又不慎插破張的頸部血管,導致張引發敗血症死亡,台北地院認定兩名醫師該為這件醫療糾紛負責,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陳判刑五月、楊六月,都可易科罰金。本案較特殊的是,民事賠償早於刑案判決,一審判陳、楊兩名醫師,得和國泰醫院連帶賠償張姓病患妻女共三百零四萬多元。   判決書指出,九十五年十月,張姓男子到國泰醫院由陳德芳醫師進行十二指腸切除手術。張術後出現腹部引流管膽汁滲漏、白血球上升及細菌感染等,陳於是再對張施行右側頸部中央靜脈導管置放術。

術後數日,張的插管處發炎,值班醫師楊佳穎將原先的導管拔除,用新導管在張的左頸中央靜脈部位插管,因楊誤判就多次插拔導管,以致插破血管,張姓病患因術後併發感染敗血症,導致器官衰竭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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